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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气象局

怒江州气象局
来源: 云南省气象局 发布时间: 2023-09-25

    州情简述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成立于1954年8月23日,位于云南省西北部,地处金沙江、澜沧江、怒江“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腹心地带,东经98°07′~99°39′,北纬25°33′~28°23′。怒江州总面积14703平方千米,辖泸水市、福贡县、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4个县(市),29个乡(镇)、255个村民委员会、17个社区。境内居住着傈僳、怒、独龙、白、普米、彝、汉、纳西、藏、傣、回、景颇等22种民族,2018年末全州常住总人口达到55.3万人。

    部门概况

怒江州气象局成立于1973年10月,1981年1月实行省气象局和州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省气象局为主的领导管理体制,隶属怒江州人民政府主管气象工作的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责。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多年来,怒江州气象局立足基本州情和气象工作实际,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坚持面向民生、面向生产、面向决策,坚持气象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不动摇,坚持实施“科技兴气象”和“人才强局”战略,加快建设适应需求、结构完善、功能先进、保障有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努力实现气象工作政府化、气象业务现代化、气象服务社会化,不断提高气象预测预报、气象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的水平和效益。先后完成科研项目20项,获地厅级以上奖18项,其中,获省部级奖4项。

在做好业务、服务工作的同时,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精神,以及以“高远、开放、包容”的高原情怀和“坚定、担当、务实”的大山品质为主要内容的云南精神;大力弘扬“准确、及时、创新、奉献”的中国气象精神和“胸怀高原风云、心系云岭冷暖”的云南气象精神,狠抓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全州气象部门文明单位创建率为100%,其中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率60%,州级文明单位创建率40%。

    机构设置与主要职责

怒江州气象局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业务科技科、计划财务科(审计科)。

    怒江州气象局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以及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项目的立项、布局和审查。

(二)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警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灾害做出评估,为怒江州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四)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归口管理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的设计、施工和检测工作。

(五)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六)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气象行政许可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七)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人民政府对县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承办云南省气象局和怒江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怒江州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怒江州气象台、怒江州气象科技服务中心、怒江州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怒江州人工影响天气中心、怒江州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

全州气象部门现有4个县气象局、4个国家级气象观测站,均属艰苦气象站。

截至2020年7月31日,现有职工92人,其中,在职职工58人,退休职工34人,在职人员中拥有高级技术职称的5人,工程师22人。

  

怒江州气象局领导

何天华中共怒江州气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

罗秀清 中共怒江州气象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桑碧继 中共怒江州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宏波 中共怒江州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方式:0886-3622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