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公示公告
< 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

云南省气象局人事处关于开展2022年度气象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01


各州、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为做好2022年度气象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中国气象局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气发〔2019〕89号)、《气象专业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气象专业研究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气人函〔2019〕305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审气象中高级职称条件和程序

(一)推荐评审气象中高级职称条件

1.推荐评审气象中级、副高级工程师的评审条件、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严格按照《云南省气象中级职称、副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和云南省气象局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评审条件》《评审管理办法》)(云气发[2020]164号)文件执行。

2.申报评审的职称系列应与岗位工作相一致,岗位工作以气象业务服务为主的,一般应申报气象工程系列职称,岗位工作以气象科研开发为主的,一般应申报气象研究系列职称。

申报人可根据本人的工作岗位和从事专业技术经历,在天气预报、气候与气候变化、气象服务与应用气象、大气物理与大气环境、综合气象观测、气象信息技术、气象教育培训等工作领域,选择一个相应的专业方向确定相应系列进行申报。

3语水平和计算机能力不再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

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学习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内容之一,由专业技术人员自愿参加国家认可的各类考试。

(二)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人员依照《评审条件》和本通知要求,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反映本人基本情况、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材料,并保证材料准确、真实。

2、资格审查。各推荐单位人事部门根据评审条件对照由省局人事处统一编制的《气象中级职称申报材料审查表》、《气象副高级工程师申报材料审查表》(附后,一式1份),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报人员申报资格且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审查单位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3、单位推荐。各单位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推荐工作,必要时可采取个人述职、面试答辩、材料评审等多种方式组织推荐初评。各单位党组班子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鼓励创新原则,综合岗位聘用、初评情况,通过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对申报人的品德、能力、业绩给出推荐意见和推荐排序(按中级职称、副高级工程师分别给出排序)。

4、单位内部公示。将推荐人选提供的《评审表》、《评审简表》等主要成果材料在各单位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送的申报材料必须是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材料,公示后不得随意添加或修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5、推荐单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和单位推荐意见报送省局人事处。

(三)申报材料

1.处级单位《推荐函》,要说明推荐程序、推荐意见、推荐排序、公示情况,对破格申报、转系列申报要有具体情况说明,以正式公文报送,分放到每个申报人材料中(每个申报人1份)。

2.《气象中级职称评审表》、《气象副高级工程师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附后)一式3份,要求必须贴照片,骑缝装订,以便存档;

3.《气象职称评审简表》(以下简称《简表》,附后)一式3份(全部原件),要求必须贴照片;

4.技术工作总结一式1份,篇幅不超过2000字

5.资格业绩材料。

(1)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继续教育(培训)、人才培养等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各一式1份;

(2)任现职以来的主要技术工作业绩、成果材料一式1份;

(3)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译著和重要的技术报告等一式1份;

(4)再次申报需提供新增加的业绩材料一式1份。

气象职称认定条件和要求

1.气象专业职称认定的条件和要求严格按照《中国气象局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气发〔2019〕89号)文件执行。

2.气象初级职称的认定按规定由各单位气象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认定,认定结果由各处级单位审定,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认。

3. 气象中级职称的认定按规定由云南省气象局气象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认定,认定结果由省局审定,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认。

委托评审。云南省气象部门从事非气象系列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委托气象部门之外具有相应专业技术系列评审权的部门或单位的评委会评审中级、副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条件、委托评审推荐程序严格按照《评审管理办法》执行

需要通过考试取得职称的人员,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决定是否同意其参加考试,并对考试通过者予以资格确认。参加考试、资格确认程序严格按照《评审管理办法》执行。

按照国家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参公人员以及已离退休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于申报评审范围。

申报资格计算截止时间:20228月30日。

评审、委托评审、资格认定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7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浦旭红

联系电话:0871--64189559。

附件:1.《气象中级职称评审表》

2.《气象中级职称申报材料审查表》

3.《气象副高级工程师评审表》

4.《气象副高级工程师申报材料审查表》

5.《气象职称评审简表》

6.《核心期刊综合评价排序表》

7.申报材料装订说明

  

相关下载:附件1-7.zip



                                             


                                                         云南气象局人事处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