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云南省应当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的规划和建设项目目录>的通知(代拟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云南省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按照《云南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需要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的规划和建设项目目录。”的规定,云南省气象局起草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云南省应当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的规划和建设项目目录>的通知(代拟稿)》(征求意见稿)。
现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2月1日前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书面反馈至云南省气象局。
联系电话:0871—64189153,13987185071;
电子邮箱:274710928@qq.com;
邮政编码:650034;
邮寄地址:昆明市西昌路77号(云南省气象局)。
附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云南省应当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的规划和建设项目目录》的通知(代拟稿)
云南省气象局
2024年11月1日
附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云南省应当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的规划和建设项目目录》的通知(代拟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