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为强化气象社会管理职能履职落地,提高发现气象违法案件线索能力,现将云南省气象局受理全省气象违法行为的举报渠道和接收方式公布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涉及防雷和升放气球安全监管等气象违法行为。
二、举报渠道
电话举报:0871-64114186;
邮箱举报:ynqxfg@163.com
信函举报: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昌路77号云南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云南省气象局科技大楼908室)
三、举报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有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
(二)提供具体违法行为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
(三)投诉举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举报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
(四)提倡实名举报。
四、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有关气象违法行为的问题线索。
省气象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实名举报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的,将及时反馈举报投诉事项办理结果。
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如符合举报奖励要求的,按规定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申领程序等参照《云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执行。
云南省气象局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