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气象部门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9-28 10:01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及楚雄州委州政府和云南省气象局的有关要求,楚雄州气象局编制了全州气象部门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申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表格。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楚雄州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云荷路中段;邮编:675000;联系电话:0878-3031775)。

2019年,楚雄州气象部门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各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细化政务、局务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经济社会建设。主要在云南省气象部门气象政务管理信息系统、全州气象部门公示栏和地方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机构概况、部门文件、政务信息、通知公告、预警预报等。一年来,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促进反腐倡廉和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全州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2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5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5

82075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楚雄州气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气象信息公开工作,但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我局无对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需要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完善;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途径还不够广泛等。

当前在新常态背景下,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凸显,但也面临着许多工作挑战。在今后的工作中,楚雄州气象部门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分析研究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状况,努力满足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促进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度楚雄州气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