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州气象部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21 15:5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及云南省气象局和楚雄州委州政府的有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申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表格。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楚雄州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云荷路中段;邮编:675000;联系电话:0878-303179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楚雄州气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云南省气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聚焦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气象服务等主题,制定年度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全州气象部门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各单位主要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州气象部门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严格信息保密审查,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全州气象部门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专人负责网站日常更新维护。严格保密审查,严格信息发布的审核程序,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位。同时加大气象宣传科普工作力度,积极利用多渠道发布各类气象服务产品、气象科普知识和气象工作信息。2021年全州气象部门主要在云南省气象部门气象政务管理信息系统、公示栏和地方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94条。其中政务信息578条,公示公告189条,预警信息627条。

2021年,楚雄州气象部门未接收到书面、电话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和咨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 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全州气象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个别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等问题。

下一步,全州气象部门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公开内容、畅通公开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有序、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暂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