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州气象部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及云南省气象局和楚雄州委州政府的有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申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表格。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楚雄州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云荷路中段;邮编:675000;联系电话:0878-303179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楚雄州气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云南省气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聚焦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气象服务等主题,制定年度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全州气象部门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各单位主要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州气象部门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严格信息保密审查,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全州气象部门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专人负责网站日常更新维护。严格保密审查,严格信息发布的审核程序,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位。同时加大气象宣传科普工作力度,积极利用多渠道发布各类气象服务产品、气象科普知识和气象工作信息。2021年全州气象部门主要在云南省气象部门气象政务管理信息系统、公示栏和地方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94条。其中政务信息578条,公示公告189条,预警信息627条。
2021年,楚雄州气象部门未接收到书面、电话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和咨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无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 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全州气象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个别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等问题。
下一步,全州气象部门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公开内容、畅通公开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有序、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暂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