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丽江市气象部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和《云南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云气办发〔2021〕51号)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布丽江市气象部门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2021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
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丽江市气象部门严格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要求,在推进深化气象现代化的建设进程中,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能,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为丽江市防灾减灾、生产生活、交通出行等提供气象保障服务,在安全稳定、维护生命财产安全等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完善机制,明确工作责任
丽江市气象部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学习,明确全市各级气象部门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丽江市气象局机构与职能、气象法规行业标准及政策文件、发展计划、工作计划、气象行政执法、财政资金、人事信息及其他政府信息。包括机构与职能、法规标准、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行政执法、财政资金、人事信息、其他信息等8个部分内容。
(二)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021年丽江市气象部门依法开展行政许可7件,其中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3项,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4项,每月将产生行政许可信息在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公示。依法对177家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了防雷安全检查,其中易燃易爆场所165家、景区6家、矿区6家。全市气象部门年内各项工作考核合格,全年没有发生舆情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无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丽江市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健全,推进公开工作标准化建设不够到位,基层信息公开渠道不多;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有所欠缺,对政策把握能力不强,公开具体工作中处理复杂问题的办法不多。以上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针对上述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努力改进: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和渠道建设
进一步优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健全信息公开发布更新机制,加大新媒体的开发应用,提升信息搜索等智能化水平,让社会公众能更加便捷获取政府信息;同时,加大基层信息公开渠道建设。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规范,熟悉工作程序,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