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昭通市气象部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昭通市气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政务化、规范化持续推进。
具体措施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市气象局主要领导多次在会议上强调政务信息公开重要性,并要求政务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更新。市局各科室和县(市、区)气象局负责人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信息发布要求,对信息公开内容做详细要求。健全完善了公开信息审核制度,要求所有信息必须经审核后发布;三是抓好信息公开执行,利用昭通市气象局公开网站做好本单位政务信息更新。
2021年,昭通全市气象部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与职能、法规标准、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行政执法、财政资金、人事信息、其他信息等内容。全年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发布各类信息,内容包含公示公告、权力和责任清单、气象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预算及“三公”经费、气象信息、工作动态等,并通过昭通市气象局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屏幕、公示栏、办事指南等宣传形式,扩展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渠道,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截至2021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昭通市气象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强化了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和责任落实,进一步丰富了公开内容和载体,加强科普宣传,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以及公开形式的多样性上仍然存在不足和差距,工作流程和相关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2022年,昭通市气象局部门将按照省局和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状况,不断充实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突出社会关注度与社会切实需求度,使气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信息公开、信息查询和业务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