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气象部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及云南省气象局、地方政府的要求,西双版纳州气象局编制了2021年度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2021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
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可在云南省气象局网站(http://yn.cma.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西双版纳州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嘎兰南路10号州气象局,邮编666100,电话:0691-212156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西双版纳州气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西双版纳气象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努力满足社会各界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确保高效开展
西双版纳州气象局高度重视,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西双版纳州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人承办抓落实的责任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组织召开专门会议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依托文件审核和信息发布审核等环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为高质量开展全州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完善公开制度,分解落实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西双版纳州气象局部门实际,及时制定西双版纳州气象部门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修订《西双版纳州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并按照工作要点和目录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地落细见成效。
(三)加强载体建设,提升公开成效
针对公开渠道不健全的问题,按照云南省气象局的统一部署,建立政府网站中政务公开专栏,并加强政务公开信息管理和维护,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公开,进一步提升公开成效。同时,西双版纳州气象部门还充分利用手机短信、气象信息电子显示屏、气象预警大喇叭、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主动公开各气象类信息:2021年西双版纳州气象部门累计发布各类气象预警313条次,向决策群组人员发送手机短信444条,向各级党委政府、部门报送天气快报、重要天气消息、专题气象服务等决策气象服务材料1265期。
(四)线上线下并举,拓宽公开渠道
利用“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全国气象科普日等节点,线上线下并举,紧密围绕气象科普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等重点线下活动,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科普宣传线下活动,全年共开展科普宣传活动5次。针对重大天气过程,与西双版纳主流媒体形成宣传联动机制,定期召开媒体通气会,集中发布天气情况和高温、干旱、强降雨、大风冰雹、低温霜冻等信息,地方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对气象服务工作进行报道,全年仅在西双版纳报便刊发气象信息稿件达50余篇,公众获取重要气象信息渠道进一步多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西双版纳州气象部门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还有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机制尚待进一步完善;二是随着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需求提高,在遵循保密原则的前提下,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尚需进一步扩大;三是对各县(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2年,西双版纳州气象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扩大公开范围,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力度,进一步在规范和完善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时效、优化公开流程、提升信息化程度等方面下功夫,努力提高信息发布的全面性、权威性、丰富性、时效性。继续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公众关注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拓宽公开渠道、方式和形式,扎实做好西双版纳州气象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