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州气象部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28 14:4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红河州气象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围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扎实推进红河州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气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落到实处,各单位均明确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由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需要落实的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事前谋划、事中督导、事后总结,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

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包括机构与职能、法规标准、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行政执法、财政资金、人事信息、其他信息等8个部分内容。各单位依照工作分工承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日常工作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各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其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渠道主动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包括权责清单、执行标准清单、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信息、重要天气消息、预警信号、天气预报、天气周报、雨情通报、专题天气预报、日常工作信息等内容。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全州气象部门共收到并处理完毕依申请公开申请2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2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1,红河州气象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仍然存在着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在工作中还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性不够等问题,对于在推进工作任务、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认识不够;二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加强;四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

针对全州气象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政策文件的学习理解并加强贯彻落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和培训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不断完善、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大对单位建设、单位重大项目工作推进、“互联网+政务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等抽查监管信息内容公开;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台账及归档等规范化管理,制定印发相关管理办法;四是要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政务公开工作的普及面,实现电子政务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群众的目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全州气象部门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条,已按要求办理。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红河州气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规定,从未对申请人的申请收取过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