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洱市气象部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普洱市气象局编制。全文包括:2021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全市气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要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云南省气象局官方网站普洱市气象局子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工作动态、机构职能、办事指南、重大决策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并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一)健全组织机构。普洱市气象局高度重视,及时传达贯彻中国气象局、云南省气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的协同配合,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完善工作制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方便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定“三级审查”的保密审查流转程序。
(三)加强教育培训。高度重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参加了中国气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视频部署会,进行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政务公开平台操作培训,常态化开展职业素质教育,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工作水平。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全市气象部门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无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普洱市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目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多为兼职,人手不足;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参与度不高。今后,一是持续充实工作力量,并对工作人员就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填报规范及报送要求等开展宣传培训,提高行政效能;二是持续做好主动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年度公开工作要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畅通信息公开沟通渠道,让公众获取信息更加方便快捷;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多形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形成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合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