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山市气象部门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5:49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要求,由保山市气象局编制。全文包括:2022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

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保山市气象局在云南省气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及《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制度规定,认真落实各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细化政务、局务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经济社会建设。一年来,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保山市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精神,扎实推进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在保山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概况、部门文件、政务信息、通知公告等。除此之外,保山市气象局主动公开各气象类信息:全年全市气象部门累计发布各类气象预警860条次,与自然资源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89次,与水务局联合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预警19期,电话叫应1048次,向决策群组人员发送手机短信160多万人次,向各级党委政府、部门报送天气快报、重要天气消息、专题气象服务等决策气象服务材料1051期3万多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保山市气象局高度重视加强气象信息公开工作,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保山市气象局没有门户网站,官方信息公开平台需要进一步探索;信息公开的途径不够广泛丰富等。目前工作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日益凸显,在今后的工作中,保山市气象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保山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找准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状况,不断满足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