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州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06 10:2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及云南省气象局和楚雄州委州政府的有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相关表格。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楚雄州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云荷路中段;邮编:675000;联系电话:0878-303179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楚雄州气象局在云南省气象局和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部门工作动态、行政执法、重点领域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主要在云南省气象部门气象政务管理信息系统、云南省气象局网站楚雄版块公示栏和地方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4条。其中政务信息63条,公示公告23条,预警信息12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楚雄州气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楚雄州气象局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问题等进行沟通、分析、协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方式和程序,各类审批手续规范、及时。

(四)平台建设情况。楚雄州气象局认真做好云南省气象部门气象政务管理信息系统、云南省气象局网站楚雄版块等平台信息的更新和维护,按照公开内容实际和要求,及时做好各栏目内容的发布和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楚雄州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考核内容,按照考核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结合工作情况,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审查审核工作,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无此收费项目)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楚雄州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仍不足,信息公开的形式过于单一 ,内容还需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楚雄州气象局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定期组织人员开展培训,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将继续创新发布形式和内容,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实际,不断调整充实公开内容,多种形式开展政务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