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丽江市气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15: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和《云南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云气办函〔2025〕1号)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布丽江市气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

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丽江市气象局明确由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需要落实的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事前谋划、事中督导、事后总结,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同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主动公开丽江市气象局机构与职能、气象行业法规标准及政策文件、工作规划计划、气象行政执法、财政资金、人事信息及其他政府信息。

(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以及审查应涉及的内容和审查程序,确保公开该公开的信息,保守该保守的秘密。

(三)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保密相关规定的各类行为,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更新工作,对依法依规需要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通过丽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以及其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发布标准执行清单、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公示、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等内容。2024年丽江市气象局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每月按照相关要求,按时在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 “双公示”零申报工作。《丽江市暴雨强度公式》《丽江市重大活动气象保障服务规范》通过地方标准评审会评审,于2024年10月14日获正式批准发布。

(五)2024年丽江市气象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六)2024年丽江市气象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丽江市气象局高度重视加强气象信息公开工作,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强。气象部门网站公开渠道社会认知度较低,访问量较少;二是公开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主要是针对天气预报及预警类公开信息比较多,对于单位建设、单位重大项目工作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等抽查监管信息公开内容较少。

丽江市气象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丽江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找准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状况,不断满足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丽江市气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