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与预报处(气候变化处)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省气象预报预测、预警业务和气候业务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省气象预报预测、气候业务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订天气、气候业务的技术体制,组织修订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负责全省气象预报预测、气候影响评价、专业气象预报制作和发布的管理工作。 4.组织指导全省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5.组织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象条件论证工作。 6.负责气象科研工作的管理工作。负责省局科技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负责气象资料开发应用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科技成果推广和应用工作。 8.归口管理气象科技扶贫工作。 9.对省局直属单位和州(市)气象局相关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10.承办省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领导

李 磊    处长

罗 松    副处长、二级调研员

焦泽红    副处长

三、联系电话

  0871-64114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