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气象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以及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项目的立项、布局和审查。 (二)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警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灾害做出评估,为怒江州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四)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归口管理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的设计、施工和检测工作。 (五)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六)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气象行政许可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七)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人民政府对县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承办云南省气象局和怒江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领导

白 林    党组书记、局长

桑碧继    副局长

袁登卿    党组纪检组组长

杨 银   

三、所属机构

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业务科技科、计划财务科(审计科)、怒江州气象台、怒江州气象科技服务中心、怒江州人工影响天气中心、怒江州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怒江州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云南省泸水市气象局、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气象局、云南省福贡县气象局、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气象局

四、联系电话

  0886-36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