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山市气象局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保山市气象局成立于1950年3月,实行气象部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云南省气象条例》规定,承担全市气象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归口管理和组织实施全市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科研、教育、现代化建设以及气象探测、气象预报预警服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人工影响天气、气象防灾减灾等业务。保山气象事业不断实现跨越式发展。始终坚持“服务引领、创新驱动、提质增效、开放合作、跨越发展”思路,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坚持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立完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着力构建智慧气象、民生气象、安全气象,主动融入和服务于保山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升公共安全和气象灾害风险防控气象保障能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能力,提升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气象服务保障能力。气象观测站网提质增效,现有国家气象观测站5个,酸雨观测站1个,三级辐射站1个,建成龙陵碧寨国家基准气候站,风云四号卫星第五测距站,常规气象观测站144个;基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不断健全,建成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72个,气象信息员队伍1000多人;建成保山市天气气候监测预警中心,自主研发多个综合业务系统;人工影响天气业务能力不断提升,建成市、县(市、区)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全市拥有高炮、火箭固定作业点83个;气象服务走进千家万户、各行各业,覆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成为防灾减灾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气象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文明文化建设成果丰硕:腾冲市气象局为全国文明单位,保山市气象局、隆阳区气象局、施甸县气象局为云南省文明单位,龙陵县气象局、昌宁县气象局为保山市文明单位。 气象队伍不断壮大。截止2021年9月,保山市气象系统共有在职职工98人,研究生2人,大学本科77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79%,高级工程师12人,工程师47人。 三、部门领导 尹洪波 中共保山市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 蒋福慧 中共保山市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白 林 中共保山市气象局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 赵 斌 中共保山市气象局党组成员;腾冲市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二、所属机构 内设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业务科技科、计划财务科(审计科)。直属事业单位有保山市气象台、保山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保山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保山市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保山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下辖隆阳区气象局、施甸县气象局、腾冲市气象局、龙陵县气象局、昌宁县气象局。 四、联系电话 0875-2122767

二、部门领导

尹洪波    党组书记、局长

蒋福慧    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宏波    副局长

邹丕辉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三、所属机构

保山市局办公室、业务科技科、计划财务科、气象台、人工影响天气中心、财务核算中心、气象科技服务中心、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隆阳区气象局、施甸县气象局、腾冲市气象局、龙陵县气象局、昌宁县气象局

四、联系电话

  0875-2122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