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十分重要。现就做好我省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抓好落实。

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全省气象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要深刻认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算好政治账、人民幸福账、社会成本账,担责履责,真正对安全防范工作重视到点子上、抓到要害处,尤其是高风险领域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切实把当前和元旦、春节至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抓得紧而又紧、实而又实,着眼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抓住主要矛盾、举一反三,真正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以实际成效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全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全省气象部门安全稳定良好态势。

二、毫不松懈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现阶段,国内疫情多点散发,云南边境地区疫情防控也面临较大压力。元旦春节来临,人口流动频繁,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各单位要坚持常态化防控,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要继续加强单位职工及家属健康教育,引导大家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常通风、勤洗手、少聚集,非必须,尽量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严格要求干部职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体温监测,进入重点场所主动配合做好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查验和体温筛查等工作,严格抓实抓细贯彻落实好地方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配合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各单位要严格职工健康动态跟踪管理,及时处置报告异常情况。

三、全力做好节假日气象服务工作

元旦春节假日期间,正值我省低温、雨雪、冰冻、大风和雾等气象灾害的多发期。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绷紧气象服务这根弦,组织做好各类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和预报服务工作。全力做好干旱和森林草原防火气象服务,在确保安全条件下及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主动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部署假日活动、保障市场平稳运行和春运期间客流运输等提供科学性、针对性的气象服务。充分运用云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做好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为人民群众出行和假日活动等提供优质气象服务。

、做好部门内安全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对单位所属的业务用房、职工宿舍、家属楼、食堂、招待所、出租房屋以及电梯的消防器材、报警系统、安全标志等设施做一次全面的检查、维护、检修,确保安全设施完好;及时清除机房、档案室、天气会商室、会议室等重点部位堆积的易燃物,确保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防火门常开,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配备消防设施、器材且在有效期内。在配电房、检修作业现场等容易发生事故的地方,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安全设施或悬挂安全标志。加强内部要害部门和重点部位的巡逻防控力度,加强对外来人员和流动人口管理,强化重点人员、重要物品治安管控,严防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

各单位高度重视网络安全,按照《云南气象局网络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云气发〔202090号)相关规定做好网络安全防范工作,做好重要时期网络安全信息报送工作。要强化保密意识,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及时就地解决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解决好职工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维护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单位稳定。

各单位组织开展元旦春节前交通安全教育,让干部职工自觉守法,文明行车,严禁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和无证无照、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出行安全。

严格管控做好高空涉氢业务安全

昆明、思茅、蒙自、丽江、腾冲5个高空气象观测站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高空气象观测制氢、储工作氢、用氢的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开展制氢用氢业务。加强对《高空气象观测业务涉氢文件修订合编(2017版)》《高空气象观测业务制氢用氢设施建设技术规定》和《QX/T357-2016气象业务氢气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的学习,在元旦春节来临前,开展高空制氢业务开展安全自检自查,排除潜在安全隐患。

六、加大力度做好防雷安全及升放气球管理工作

(一)及时更新防雷安全重点监管对象清单

要完善本行政区域内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信息库,加强2020年度防雷安全检查不合格单位督促整改工作,2020年新增、减少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及检查数据要尽快录入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和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

(二)加大防雷安全执法力度,督促完成不合格防雷装置整改

督促完成不合格防雷装置整改。按照“防雷安全监管全覆盖”的要求,各州(市)气象局要严格督促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单位落实防雷安全责任制。在检查中发现不合格防雷装置隐患的,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落实,并将隐患及整改情况报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相应的主管部门。对拒不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单位,各州(市)气象局要及时立案,开展行政执法。

开展防雷检测市场整顿。2020年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工作进程过半,各州(市)气象局要以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工作为突破口,开展防雷检测市场整顿。要约谈项目检测质量不合格或检测行为不规范的检测机构,重点对恶性竞争招揽业务、检测过程弄虚作假等行为进行查处,形成优胜劣汰的防雷检测市场秩序。

(三)加强升放气球监管

规范升放气球行政审批。各州(市)气象局要高度重视升放气球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大监管力度,严格做好升放气球监管。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升放气球作业审批。在2021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批准的升放气球活动,要实施每日巡查,并有巡查记录,确保安全升放。对已经禁止升放气球的净空区域,要严格按规定执行。

强化升放气球行政执法。各州(市)气象局要建立健全升放气球活动执法巡查制度,对于在巡查中发现的未依法履行审批程序、未按照审批内容进行升放、作业单位无资质(或资质证过期)升放、升放的气球无专人值守、升放作业违反操作规程、安全保障措施未到位以及系留气球意外脱离未按规定及时报告、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等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严格依法立案查处。

组织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

省局综治办要在春节前组织对省局大院进行全面、细致的综治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各州(市)气象局认真组织本地气象部门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要列入安全隐患问题台账,制订措施整改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建立事故防范预案并列入长期整改计划,推进各类问题隐患整改落实。

八、严格值班值守

要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带班、业务应急值班和安全应急值班制度,杜绝值班值守期间擅自脱岗离岗、在岗不履职等情况。各单位要确保网络畅通,做好应急供水、供电保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重要重大事件及时报告,第一时间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开展先期处置,及时报送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云南省气象局办公室

2020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