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根据德宏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现将我部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2022年9月8日—2022年9月15日。若有意见建议,请向我部门反馈,电话:0692—2121730,邮箱:dhlxqx123@163.com。
附件: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doc
德宏州气象局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