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
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的通告
针对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抗旱减灾、森林防灭火、大气污染防治、库塘蓄水等工作需要,县人民政府决定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现通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
2022年1月25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
二、作业地点
威远镇、永平镇、半坡乡、勐班乡等乡(镇)。具体作业时间和作业地点根据天气情况和工作实际需要确定。
三、注意事顶
作业采用固定式火箭发射装置发射人工增雨防雹火箭弹。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在距离作业点200米范围内禁止群众围观。
作业所用火箭弹属爆炸性物品,危险性大,弹身印有“JFJ——1A”、“WR—1D”等字样。正常情况下,火箭弹发射后在空中爆炸自毁后撒落到地面,但也有可能出现发射后未爆炸自毁而落到地面的火箭弹(俗称“哑弹”),擅自处理可能发生爆炸伤害事故。如有群众发现故障弹,须立即向当地村委会和县气象局报告(县气象局电话:5221257,联系人:刘德园,手机:13577998194),严禁擅自移动、拆卸或撞击故障弹,因擅自处理发生意外事故的,后果自负。
特此通告。
WR—1D型人工增雨防雹火箭弹
JFJ—1A型人工增雨火箭弹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