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曲靖公示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

曲靖市气象局行政执法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25


一、执法主体

(一)           单位名称:曲靖市气象局

(二)           单位性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三)           执法人员:官祥松(25020045019)、蓝东(25020045014)、李明(25020045005)、查燕飞(25020045015)、陈思彤(25020045004)、汤玉(25020045010)

二、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气象灾害防御》

《云南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

《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三、执法权限(职权)

(一)气候可行性论证监督管理

国土空间规划,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利用项目、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二)防雷安全监督管理

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的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

(三)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监督管理

(四)气象探测环境监督管理

四、监督举报

纪检监察投诉:曲靖市气象局党组纪检组,电话:0874-3131315

信函投诉:曲靖市气象局党组纪检组,通讯地址:曲靖市麒麟区麒麟巷60号,邮政编码:65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