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文山州气象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比例 | 检查方式 | 检查时间 | 备注 |
1 | 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 | 1.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2.在文山州辖区内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的机构。 | 1.是否存在应当安装雷电防护装置而未安装,已安装的雷电防护装置是否符合使用要求;是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雷电防护装置进行定期检测,检测结果是否合格,不合格的雷电防护装置是否及时完成整改;重点单位是否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2.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是否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检测活动;检测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是否存在涂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挂靠资质证书;是否存在违法转包或分包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是否按相关标准要求开展检测活动。 | 100% | 实地检查 | 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检查6月30日前完成; 其余11月30日前完成 | |
2 | 对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建设单位 | 是否侵占、损毁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移动气象设施;是否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气象探测环境活动;是否未取得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或者取得许可后不按规定进行建设而危害气象探测环境。 | 10% | 实地检查 | 日常巡查,或接到举报专项检查 | |
3 | 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的行政检查 |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升放气球管理办法》。 | 从事升放气球活动的机构 | 核查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是否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资质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核查是否有涂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施放气球资质证》情况;是否按照批准的申请升放气球;是否按照规定落实升放气球活动安全管理措施。 | 100% | 实地检查 | 日常巡查及重大节假日前专项巡查 | |
4 | 对涉外气象探测活动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涉外气象探测和气象资料管理办法》《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 从事气象探测以及汇交、获取、提供和使用气象资料等活动的组织或者个人 | 是否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涉外气象探测站(点),使用的气象探测仪器设备是否经监督检查;是否超过许可范围和期限进行气象探测活动;是否未经批准变更气象探测地点、项目、时段;是否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气象信息服务活动;是否按照规定汇交气象探测资料;是否转让或者提供气象探测资料及其加工产品给第三方。 | 10% | 实地检查 | 定期巡查,或接到举报专项检查 | |
5 | 对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云南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 | 应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的项目建设单位及从事气候可行性论证的专业技术组织 | 1.是否按规定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2.是否伪造气象资料或者其他原始资料;是否出具虚假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是否涂改、伪造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评审意见;使用的气象资料是否符合国家气象技术标准。 | 新建在建项目100%, 建成项目5%;专业技术组织10% | 实地检查 | 12月31日前完成 | |
6 | 对气象信息发布、传播和气象信息服务的行政检查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 气象信息发布、传播单位,气象信息服务单位 | 核查是否在传播时擅自更改气象预报主要内容和结论;是否传播虚假气象预报;是否使用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最新气象预报;核查是否在传播时注明发布单位名称和发布时间;是否及时增播、插播、更新重要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公众气象预报;核查是否在营业执照注册地的省级气象主管机构进行备案,备案材料是否真实;是否存在非法开展气象探测活动。 | 10% | 实地检查 | 12月31日前完成 | |
7 | 对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的行政检查 | 《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 | 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的使用单位 | 核查使用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是否取得气象专用技术装备许可证。 | 10% | 实地检查 | 12月31日前完成 |
说明: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包括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等防雷安全重点单位。
文山州气象局联系人:卢保宁,0876-2188342,13577651095